2009年年底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
佛山刘诗昆钢琴艺术学校报考简章
一、概 述 中央音乐学院是我国唯一的一所重点高等音乐学府,也是唯一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艺术院校。在院学术委员会的领导下,本着普及音乐教育,提高我国音乐水平和国民音乐文化素养的宗旨,组织与领导音乐各专业的水平鉴定与考核工作,为业余学习音乐的人们提供国家级的社会普遍承认的权威性的水平鉴定,为学生的学习及音乐教师的教学提供一流的指导意见,以促进我国业余音乐教育事业逐步走向正规化、科学化。整个考级工作力求保持和发扬中央音乐学院严谨的学术作风和优良传统,在严格、科学的组织与管理下进行,确保考级评定的权威性与公正性。 为了促进音乐艺术在广东佛山地区更广泛的传播、繁荣和普及。佛山刘诗昆钢琴艺术学校继1999至2008年,连续十年成功举办了广东佛山地区的“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活动”。2009年继续与中央音乐学院合作,在我校设立考场,承办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活动。 1、考级专业:B 钢琴 D 小提琴 I 古筝 Q 萨克斯 Y 音乐基础知识 (英文字母为各专业代码) 2、报考对象和条件: 各专业演奏水平定为1-9级,9级为最高级,音乐基础知识定为1-3级。 凡学过以上专业演奏者均可报名参加,年龄、地区不限。
二、报 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09年10月18日止(周二至周日:早9:30—晚9:00),逾期不补报。 2、报名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51号日明大厦三楼佛山刘诗昆钢琴艺术学校及各校区总校报名电话:0757-83393605、83356396转813 3、报名手续: ① 准备好三张同一底片的小一寸免冠近照(彩色、黑白均可)。 ② 到报名点领取简章、报名表,并在其中两张照片背面写清考生的姓名、专业、级别等三项内容。 ③ 报专业3级以上者(含3级)需携带“音基”一级证书方可报名(未满7周岁者凭户口本可免);报专业4级以上者(含4级)除携带“音基”证书外,还需携带中央音乐学院前一级专业证书,无前一级专业证书者则按“跳级”报名。 ④ 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邮编及电话均要填写详细、准确、清楚,如因填写错误而无法联系,责任自负。 ⑤ 关于报考级别,请务必征求指导教师意见,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定相应级别后再填报名表,报哪个级别,只准考哪个级别。凡办完报名手续之后,一律不再办理改报、退报。 ⑥ 各级考级费标准如下:钢琴、小提琴、古筝、萨克斯:1—4级165元;5—6级205元;7—8级225元;9级265元音乐基础知识:1—3级95元 三、考试及发榜 1、考试时间: 初定2009年12月底,已报名的考生凭收据在12月10-25日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在《准考证》上确定。 2、考试要求: 准时在指定地点候考,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无准考证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区。除钢琴、古筝外,其它专业均需自带乐器 3、查询考级结果及领取证书: 考试结束1个月后在我校及各校区公布考试结果。考生凭准考证到我校及各校区领取评审表(证书2个月后领取,缺考、未通过者没有证书)。
四、几点注意事项 (一) 有关考试的若干规定: 所有参加专业考试者必须背谱(年满25周岁以上者例外)。 各专业4-9级、原则上不可跳级,如属第一次参加考级或有能力要求跳级的考生,需加试前一级的重点曲目(加试部分允许看谱演奏),并加付前一级考级费。跳级加试具体要求如下:钢琴:自选前一级大型乐曲一首;民乐类:自选前一级带*记号的乐曲一首;管弦类:自选前一级协奏曲或与协奏曲同等份量的大型乐曲一首。 *所有考生一律使用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编定的曲目考级。 *北京以外地区钢琴仍可使用旧教材。其它各专业新、旧教材均可使用但不可混用。 *民乐专业考级一律使用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的考级教材。 (二) 有关《音乐基础知识》报名要求: 1、报考中央音乐学院各专业1-2级的考生,报名时无需出示“音基”证书。 2、报考中央音乐学院各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的考生,报名时须出示“音基”测试一级合格证书(未满7周岁者可免,但报名时需带户口本原件)。 3、报考音基二级和三级的考生报名时需带前一级证书。 4、考生需获“音基”二级证书后方可报考钢琴等表演专业7-9级。 5、40周岁以上报考各专业的考生无需“音基”证书。
欢迎参加中央音乐学院音乐水平考级,预祝每位考生取得好成绩!
广东佛山刘诗昆钢琴艺术学校 2009年6月9日
|